邵院教通[2016]2号
关于组织申报“十三五”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591号)要求,学校决定启动“十三五”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对照改革内容制定了改革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改革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2.申报专业应为学校的主体专业和优势专业,具备较好的学科支撑和专业建设基础,具有良好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一定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专业具备较好的协同育人基础,专业改革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现实,与相关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合作育人有一定的基础,校内外协同育人措施切实可行。
4.专业改革负责人及团队有改革研究工作基础,有改革热情,富有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5.专业所在教学单位有切实的改革保障措施,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二、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申报。各教学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和《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附件1)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1个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以不申报。申报项目须填写《高等学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附件2)和《高等学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推荐3个项目上报省教育厅。
三、材料与时间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申报单位须在2016年3月1日将《高等学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一式6份、《高等学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和支撑材料一式1份交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评审时间。学校将于年3月4日前完成校内评审。
3.材料网报时间。学校评审通过的项目于3月7日至10日将《高等学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及相应的支撑材料上传至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平台(http://zlgc.hnadl.cn/)。
联系人:唐 杰;联系电话:18373988459,电子邮箱:706648502@qq.com。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高等学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
3.高等学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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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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