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教通[2014]41号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1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08〕62号)、《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2〕4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2013年度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金沙官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省拨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务处、财务处、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二、工作步骤 1、基础信息收集 2013年获得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2013年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一览表》)填报项目基础信息表(见附件2《湖南省2013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基础信息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自2013年以来至今为止项目的建设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总结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自评 各项目负责人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按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见附件3《湖南省2013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落实指标内容和要求。自评表由学校统一填写。 3、项目绩效报告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创新训练中心、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等项目负责人需参考“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绩效报告”提纲(见附件4《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绩效报告》),从项目概况、资金使用与管理、项目组织与实施、项目绩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方面撰写绩效报告,教学改革项目、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实验计划以系为单位撰写绩效报告。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信息的真实准确,于6月3日前将“项目基础信息表”、 “项目绩效报告”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文件中所有附件请在“教务处—教研教改—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网站上下载。附件5不需要填写,仅供参考。 联系人:周 平,电话:18273902918 电子邮箱:963343946@qq.com
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教务处 201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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