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和各项工作部署,并结合学校的实际组织实施教育教学;
(2)负责组织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规划、组织开展专业建设;研究制定课程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4)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学籍和成绩管理;
(5)负责校内学业考试、校外等级考试、教学竞赛及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
(6)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做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管理及上报工作,做好学校教学成果奖的评选以及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
(7)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8)组织制定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负责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制定和审核;
(9)负责开展校企(院)合作,推进学校转型发展;
(10)负责教学运行计划的制订、教学任务的下达、课程表的编排,合理调配教学资源,做好教学场地的调度与使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技术及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与管理;
(11)组织开展教学检查工作;
(12)负责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学位(学士)委员会办公室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指导医学部对医学类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